龙门法院7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

惠州日报 2019-03-05 08:56

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本报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周泽锋 摄

本报讯 (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秦达惠 周泽锋)日前,龙门县新选任的70名人民陪审员在龙门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门法院”)进行就职宣誓,这是去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全市两级法院首次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人民陪审员代表张裕平的领誓下,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列队站立,右手握拳,高举过肩,铿锵有力地作出神圣而庄严的承诺。

记者了解到,在这70名人民陪审员中,既有普通工人、农民,也有机关干部、教师,无论性别比例、年龄结构,还是职业分布,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通过“海选”,龙门法院让一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行家里手”走上了不穿法袍的“法官”岗位。

“希望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积极主动参与陪审工作,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龙门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志伟介绍,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

据介绍,自《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龙门法院围绕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两个目标,紧扣选任、参审、保障三条主线,在“选好”“用好”“管好”人民陪审员上下功夫、做文章、出实招,会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选任工作的规范化和公信力。同时,建立均衡参审机制,在立案阶段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陪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公平性;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实现培训常态化,有效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据了解,2018年,龙门法院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62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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