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公告
惠州市救助管理站于2017年12月办理了位于林场激流坑JLK08-01地块、项目名称为惠州市救助管理站和“三个中心”项目、用地面积为13179平方米社会福利用地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1302(2017)10040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302(2017)10198号)。现惠州市救助管理站申请公告注销上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可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本公告事项的详细信息,可登陆我局网站(http://land.huizhou.gov.cn),也可到我局规划用地科查询。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896331,监督电话:2117228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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