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转16万元到他人账户 诉前财产保全保障利益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通讯员/卢思莹黄志锋陈慧君)转错账后,在无法联系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下,李某赶紧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起诉。日前,惠阳区法院秋长法庭受理了一宗不当得利案件并迅速处理。
今年1月26日,当事人李某在中国建设银行茂名某支行的自助柜台转汇工资款给员工陈某,因失误错把16万元工资款汇给素不相识的第三人韦某。待其发现时,16万元已被转到韦某的账户中。随后,李某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律师通过调查取证,得知了韦某在开户时留下的归属地为惠州的固定电话号码。拨打该电话号码后,李某仍无法联系上韦某,遂向派出所报警,但警方未能受理。无奈,焦急的李某只能从茂名来到秋长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秋长法庭受理该案后,于1月30日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韦某的银行账户,并当即前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秋南支行冻结韦某账户中的16万元存款。冻结该存款后,法庭干警通过多方途径查找韦某的联系方式并联系到韦某,告知其银行账号内16万元被冻结的情况,向其释明法律规定,说服其配合共同解决此事。通过多番沟通,双方决定于春节后共同到庭处理此案。
日前,双方到庭协商一致并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确认由韦某返还李某存款16万元,并于当日一次性支付给李某,由李某自愿补偿韦某误工费等费用共计6000元。法庭干警当场为当事人办理了司法确认的相关手续后,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银行对账户进行解封并移交16万元款项。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当事人李某总算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案件承办法官黄志锋介绍,本案虽然简单,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秉承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秋长法庭自受理该案起,快速保全,积极查找联系当事人,从源头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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