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淡水“期末考”得优各获奖100万 2018年惠阳区绩效考核结果公布

惠州日报 2019-02-18 08:32

绩效考核亮成绩

2018年,惠阳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为全市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特别是在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20个重点指标中,增幅排在全市前三位的有10个,其中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2.5亿元,增长74.7%,总量和增幅均排在全市第1位;税收总额突破120亿元,增长21.77%,税收收入占比(81.31%)全市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证明了表格化捆绑式绩效考核工作是富有成效的,极大地推动了惠阳区各项工作的落实。

2018年惠阳区绩效考核结果日前公布,沙田镇、淡水街道获评“优秀”等级,将各获得区政府给予的100万元奖励;区纪委监委、区委办等26个区直部门获评“优秀”等级。这些获评“优秀”等级的乡镇或区直部门,其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达标”等次比例比获评“良好”“达标”等级单位高,分别占40%、50%、10%。

所有单位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绩效考核是惠阳区委、区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挥棒和主要工作抓手。

2018年,惠阳在原有需要考核的9个镇(街道)和25个区直单位基础上,把剩余59个区直单位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实现所有单位全覆盖。绩效考核分成两类考核,第一类为表格化捆绑式绩效考核,主要考核9个镇(街道)和25个区直单位;第二类为清单式精准化绩效考核,考核59个单位。

在公布的结果中,9个镇(街道)中,沙田镇、淡水街道为“优秀”等级,三和街道、永湖镇、新圩镇、平潭镇、镇隆镇、良井镇、秋长街道为“良好”等级。

84个区直部门中,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26个单位为“优秀”等级,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等53个单位为“良好”等级,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供销社、区移民办、区流鱼办5个单位为“达标”等级。

考核结果首次与个人收入挂钩

与往年绩效考核有所不同的是,所有纳入绩效考核的单位和个人,被评定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次,考核结果首次与个人收入挂钩,充分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根据通报结果,获“优秀”等次的沙田镇、淡水街道以及区纪委监委、区委办等28个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个人年度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均评为“优秀”,不占用所在单位评优指标;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达标”等次比例分别占40%、50%、10%。

获“良好”等次的三和街道、永湖镇、新圩镇、平潭镇等4个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个人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个人绩效考核评为“良好”;镇隆镇、良井镇、秋长街道等3个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个人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个人绩效考核评为本单位的“达标”等次。上述7个镇街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达标”等次分别占30%、60%、10%。

获得“良好”等次的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53个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个人绩效考核评为“良好”;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达标”等次分别占30%、60%、10%。

获“达标”等次的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等5个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个人绩效考核评为“达标”;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等次分别占20%、60%、10%、10%。同时,扣减这5个单位2018年度个人年度考核评优名额,用于奖励优秀单位。

“两违”考核新圩平潭扣分多需分担监测费用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镇级财政管理实施办法(2017~2019年)》,惠阳区政府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沙田镇、淡水街道给予各100万元奖励,将由区财政局组织实施。

根据区整治“两违”办意见,并报区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审议,由全年“两违”管控考核扣分比较多的新圩镇、平潭镇分摊2018年度新增“两违”第三方遥感监测总费用的一半(154.5万元)。

而镇级土地收益分成方面,由区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年终考评结果和“奖优惩劣”原则制定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执行。

本报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黄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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