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机制保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惠民营经济十条”包括10条措施38个政策点
日前,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布《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惠民营经济十条”)。该政策包括10条措施、38个政策点,根据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为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惠州市实际制定。
惠民营经济十条干货
开通惠州企业疑难事务“快办”平台,市、县(区)领导每月第一周周五约见存在疑难问题的企业负责人,面对面研究解决企业问题,形成企业疑难事务办理的“快速通道”
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降低工业用地成本
推进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将基金的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50%
2019年上半年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
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由所在县(区)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并连续三年县(区)财政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50%给予奖励
政策摘登
1 强化民营企业服务机制
开通惠州企业疑难事务“快办”平台,市、县(区)领导每月第一周周五(节假日顺延)约见存在疑难问题的企业负责人,面对面研究解决企业问题,形成企业疑难事务办理的“快速通道”。
健全市、县(区)、特色镇的中小企业服务“直通式”的公共网络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2 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落实省“实体经济十条”和省“民营经济十条”等相关政策措施。
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
降低工业用地成本。
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3 纾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严禁通过“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方式变相增加企业负担,严禁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
推进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将基金的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50%。
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协(商)会等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
4 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确保在2019年上半年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的目标。
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能取消的许可类证坚决取消,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5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惠州市重大经济项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等项目。
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引导民间资本采取增资扩股、产权转让、合资等方式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对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民营企业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支持。
6 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
对转型后办理土地、房屋、设备等所有权更名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免收交易手续费。
建立健全全市“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
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由所在县(区)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并连续三年县(区)财政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50%给予奖励(企业降规后停止奖励,降规后再升规则再按50%奖励,同一企业累计受奖励不超过三年)。
7 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单项冠军”等称号或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共服务、技术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等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同一企业相同项目获得上述2个或以上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奖励级别对企业或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
8 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
每年组织不少于120名民营企业家开展“赴海外、入党校、进名校”学习培训。
免费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民营骨干企业管理人员,其中初创型企业家、创业“小老板”和专精特新、小升规企业主占比不低于80%。
9 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名誉权、经营权、企业字号、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人身权和财产权,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准许当事人在判决前补办批准、登记手续。
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界限,防止将投资、经营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
10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对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要优先办理、100%核查。
对法律规定的执法检查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和通报表扬。
对列入“红名单”的民营企业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民营企业依法予以限制。
新政亮点
突出强化民营企业服务机制
“惠民营经济十条”第一条明确提出,健全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制约惠州市民营企业反映强烈和重大民营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开通惠州企业疑难事务“快办”平台,预约存在疑难问题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研究解决企业问题,形成企业诉求办理的“快速通道”,加快解决企业遇到的疑难事务等问题。
突出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惠民营经济十条”提出,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由所在县(区)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其次是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由所在县(区)政府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并连续三年县(区)财政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50%给予奖励(企业降规后停止奖励,降规后再升规则再按50%奖励,同一企业累计受奖励不超过三年)。通过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鼓励小微企业做强做大,提振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突出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
“惠民营经济十条”提出,每年组织不少于120名民营企业开展“赴海外、入党校、进名校”学习培训,免费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民营骨干企业管理人员;支持职业教育院校为民营企业开展定向招生,合作培养现代学徒。
企业反响
惠州市南宝玉宝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惠娇:
完善续贷政策可降低企业成本
“这次促进民营经济十条对中小企业来说是很大的利好。”既是市人大代表又是民营企业家的吴惠娇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迫切性感受很深,为此,今年市“两会”期间,她提交了《关于升级完善2017年“惠十条”等措施,加大对惠州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的建议》。
作为企业家,她深感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不易。“惠州提出要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我身为企业主,觉得很振奋人心,很期待。”
尤其是对“惠民营经济十条”中关于强化对企业服务机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纾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等新政,她认为条条都是“对症下药”。
“以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章节为例,政府提出要完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续贷政策,我很期待它快点落地。”吴惠娇称,她的企业即使已进入惠阳区的“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库”,但续贷时间仍然较长,对企业来说办理续贷手续的这段时间里,企业经营压力非常大,如果能完善续贷政策,能切实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她建议政府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设计指标考核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潜力等,并分类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促进广大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组文字 本报记者杨敬贺 冯丽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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