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兴馆:惠州清末以文教兴邦的特殊产物 惠州宾兴馆由归善各乡绅士集资,专门为资助县里士子参加科举考试而建 □钟雪平
修缮后的宾兴馆效果图。
清宣统三年(1911)所立碑刻。
在惠州市西湖旁塘尾街头,保存了一座古代科举制度下的特殊产物——宾兴馆,该建筑自清道光八年(1828)建成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停止科举,期间为古代科举服务了80多年,见证了清代科举制度的繁荣与衰败。在广东省内,目前发现并保存完好,且直接与古代科举有关的建筑,惠州宾兴馆算是规模较大的一座,特别是馆内保存完好的四通碑记,为后人解读宾兴馆的由来和用途等提供了珍贵的实物及文字资料,可称镇馆之宝。宾兴馆在资助学子应试、培养人才、振兴文教等方面功不可没,对当今的教育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均有所借鉴和启示。2015年,该古建筑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文仅以馆内现存四通碑记为例,从其碑文内容来看清末惠州宾兴科举。
壹
宾兴馆位于惠州环城西路金带南街三巷,始建于清道光六年(1826)。建筑坐北向南,主体建筑分三路,中路建筑面阔三间,深三进,两侧横屋以青云巷相隔,并建魁星阁一座,建筑采用庭院式布局,错落有致,同时运用传统手工做法,灰塑、壁画、木雕、砖雕等构造精巧,融合了广府、客家等建筑元素,也兼具了自身特色。据《宾兴馆碑记》记载,宾兴馆由归善各乡绅士集资,专门为资助县里士子参加科举考试,以文教兴邦而建。
为何起名“宾兴馆”?馆内碑刻《宾兴馆条约》说:“馆额宾兴,以饮宾兴之费而名,所以励士子而兴文教也。”故名。“宾兴”一词,始见于《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后世将支持应试、入学、登科的机构称作宾兴。而厦门毛晓阳博士在其《清代宾兴礼考述》一文中却认为,中国古代“宾兴”的含义远非如此简单,尤其在清代,“宾兴”为使用较广的含义之一,是指府、州县送别科举生员的一种科举典礼。他还认为,传统中国向来号称“礼教”之国,“宾兴礼”作为一种科举礼仪,也属于“礼教”的范畴。
而“宾兴”之意,诸多学者已有阐述,惠州学者吴定球老师在其《惠州归善宾兴馆的文化解读》亦有详细介绍,并认为惠州宾兴馆倡建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江西学者邓爱红教授在其《清代江西新建县宾兴会述略》一文中认为: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除了地方官学、书院、文会、宗祠、义庄对士人实行助学、助考外,尚有宾兴会之设置。宾兴会是清代出现的一种民间助学、助考组织,拥有许多不同称谓,如宾兴馆、宾兴会馆、宾兴局、宾兴公局、宾兴文会、同善会等等。惠州宾兴馆也是其中一个助学组织的典型,即用资产之增值部分来资助士子,为士子进身赏典,符合宾兴组织含义。
我们再从《中国方志丛书》所录110种地方志中对“宾兴礼”称谓及具体内容来看,各地方志稍有差异,其中直接称为“宾兴”的地方志有71种,称为“宾兴礼”的有28种,另有22种地方志中的宾兴礼是指所有科举送别典礼以及为中试者举办的庆祝宴会,大部分地方志记载“宾兴礼”是指府、州县地方官为参加乡试的科举生员举行的送别典礼。宾兴礼作为一种仪式,不仅宣扬了科举制度的崇高性,而且也由此衬托出应试者的荣光与高贵,进而可以放大科举对于荣耀乡思、光宗耀祖的影响。查阅现行惠州地方府志及其他文献资料,有文献记载的惠州古代“宾兴礼”最早见于清雍正《归善县志》卷之二事纪:三月“复行宾兴礼”。此礼久废不行,知县孙能宽因恩科“置酒筵,造月门,架云路于县堂,金花鼓吹,大举宾兴,极一时之盛”。由此可见,宾兴礼是清代科举一种重要的典礼活动,对每一个参加过科举考试的士子或都产生过深刻影响。
贰
宾兴馆碑刻蕴含较多历史信息
《宾兴馆碑记》可辨认约155字(不含捐款名单),名单包含总理首事6名及副理首事36名,捐银芳名84人。该碑记内容主要说明了宾兴馆的由来、用途以及该馆的管理班子成员和有关历史背景等。除此之外,碑记也包含了古代士子考取功名的称谓,如庠生、生员、贡生、监生等。再从碑记所列的总理首事、副理首事及捐银人员名单,可见当时的宾兴馆已实行公开透明、开放的原则,经营管理也有组织、有管理制度。
《宾兴馆条约》共1300多字,分为《序》跟《条约》两部分。此《序》内容,如同一篇极富鼓动性、情文并茂的“启”,也就是相当于写给科举生员的公开信,其行文严谨,又富有激情,读来顿觉豪气荡胸,铿锵有力,能够激发士子赴考的勇气,唤起其科举兴家的希望。如:凡我同人,日兴乡里,父老子弟,讲明其义。身先而倡率而则,士习端而民心以厚,民心厚而文教自兴……致君泽民,忠莫大焉。另所立《条约》有八条,其中有六条内容是关于扣除科费的规定。
同治二年(1863)碑记,共132字。说明本会出息太少,赏典、祀典、宾兴俱无从给发,乡会试,宾兴、京费概暂停止,举人只领京费六次及规定每年办祭品的银两,概免饮福,唯有赏花红银照旧章发给等有关约定。
清宣统三年(1911)碑记,共87字。碑文大意为会内出息不敷,凡前行赏典,概暂停止,另规定神饮福者具体费用等其他约定。
另外,宾兴馆碑记还包含了如下历史信息:
第一,经费来源:从《宾兴馆碑记》所记载芳名及条约第六条“今议捐签银两置业生息”中可以看出,宾兴馆经费收入主要有两项,一是捐款,二是息钱。宾兴馆接受捐资者,均为生员、监生等,另从条约所列“董理将所出息预定省费银贰佰员,交岁科两考馆中子弟,府县学等子弟最高名者各一人,同领带省发放”等内容,也可见资助学子的费用来源于出租利息。
第二,经费开支:宾兴馆的经费支出有以下几项,一是助学助考费,即发给馆中子弟及府县学等子弟的岁科、正科费用,如条约规定至京费,每举人会试给盘费伍拾员,至乡会试盘费,则不论题银多寡,皆一体给予。二是奖赏,规定进学补廪每份赏花红银肆员;恩、拔、岁、副、优每份赏红花银贰员;中举者每份赏花红银肆员,中进士者每份赏花红银捌员等。三是发给总理首事的资费,如条约规定四人另给鞋银肆员劳酬。四是举办活动费用,如同治六年碑规定每年办祭品银壹拾两,清宣统三年碑记规定神饮福者每名给以鞋金银贰毫。
第三,管理经营:《宾兴馆条约》碑记中,几乎八条都是关于宾兴馆经营管理方面的制度。一是前者所说有关扣除科费的具体说明,共有六项,二是科费资助的规定及士子领取资助的要求,如务要领出藩司文书路照,先交首事验明,将会试原卷交首事验明,始得给领。三是关于奖赏及本身的管理,如签建立业,公举总副经管,嗣后历年生息及行赏各公事,不能不择人办理。又规定通计人数多寡贴出知单,照依银数匀派,不得侵蚀。其余所有事项都需由宾兴馆众绅士商议后而定,这从同治及宣统两块碑记落款可知。
第四,宾兴礼仪:有关古代惠州宾兴科举的礼仪,惠州知府程含章所撰写的《宾兴示》有比较详细的文字记载,明确了宾兴礼举办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现场布置、礼节等内容,真实反映了这一段历史。馆内清同治二年(1863)及宣统三年(1911)两通碑记,记载了该会出息太少,赏典、祀典、宾兴俱无从给发,乡会试,宾兴、京费概暂停止等且由于会内出息不敷,凡前行赏典,概暂停止,另规定神饮福者具体费用等其他约定。从以上宾兴馆保留的碑刻文字内容,可看出科举的赏典、祭祀典礼等。
第五,持续助学:从宾兴馆保留的石碑内容,可以看出惠州清代捐资助考的义举,其中清道光八年(1828)的两通碑记,见证了惠州清代科举制度鼎盛的历史,这一盛况维持到宾兴馆建成之后的30年左右,到35年后的同治二年(1863)三月,宾兴馆组织管理者另刻碑记一通,说明由于馆内出息太少,宾兴馆明显有些难以发放相关科举费用,却仍然保持运作。这种局面又过了足足42年,直到科举制度废除。而在科举制度废除6年后的宣统三年(1911)五月,宾兴馆内又另勒石碑一通,从碑记的内容中我们虽然看到了宾兴馆运作费用已入不敷出,难以维持,但欣慰的是,宾兴馆并没有伴随着科举制度的消失而消亡,它作为一种社会公益组织,其捐资助学的活动仍在延续,依然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宾兴馆组织以立约刻碑的方式公布于众,其管理是特别严格的,总(副)理首事各司其事、职责分明。正是由于这种严密的组织和经营管理模式,才保证了古代这种助学、助考活动顺利进行,甚至在清光绪三十一年朝廷宣布废除科举考试后,宾兴馆仍在维持运作,使得该馆得以存在并维持了近100年,成为有章可循、名副其实的一种社会助学组织。而宾兴馆及馆内现存的碑刻,为后人研究清代宾兴及科举提供了史料依据,是非常珍贵而重要的实物资料。
叁
宾兴馆建成促进清代惠州府属人文蔚起
宾兴馆作用和官学、官办书院施行的助学制度一样,目的都在于让士子安心读书,解除贫寒子弟的后顾之忧,为应试者提供便利和资助。在古代,多数考生的应试经费仍需靠自己解决,考生赴考时不仅收入全无,又要准备车马、住宿、饮食、盘缠等费用,再加上需购买一些考试用的脂烛水炭、衣席等,一般家庭,实难筹措费用供考生参加科举。除了官方补助费用外,仍需依赖民间资助。惠州宾兴馆的出现,无疑是一种最重要的助学、助考组织形式,它对科举资助进行相关规定,尽可能资助应试士子,如给以一定的路费、奖赏等,帮助考生解决应试困难,实现士子们步入仕途、光宗耀祖的梦想。
宾兴馆的建成,也促进了清代惠州府属人文蔚起的局面。据查阅《惠州府志》《惠州市志》《惠州名人列传》等文史资料,清代,惠州府共有文科进士15人,举人223人(不含龙门)。这其中在宾兴馆建成之前的200年间考取进士为9人,举人145人,到该馆建成后仅80年间,高中进士者达6人,举人78人,这按比例较之前有大幅增加,这也可从侧面反映出宾兴之举促进和激发了士子求学、寻求考取功名的欲望和决心。因此,宾兴馆建成后,对振兴地方文教、培育人才均有积极贡献,对传统的科考也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并伴随着历史的进程,科举取士在无法满足社会对实用人才的需求下,清政府不得已宣布废除科举。宾兴馆作为古代科举的见证文物,其建筑遗产保存了古代真实的环境特征,无论是建筑遗存、文字资料、科举习俗等,都具备较高文物真实性与完整性,因此历史价值与文化意义极为重要。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科举文化遗产,也是当代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肆
宾兴馆将重生换新颜
在科举制度彻底废除后,有将近200年历史的惠州宾兴馆建筑仍保留完好,引起众多专家学者关注,中国建筑学专家、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陈志华教授在宾兴馆调查时指出,宾兴馆是目前中国乡土建筑中最能反映古代科举制度的古建筑之一。然而,宾兴馆在为古代科举服务的这段历史时期,也正是清代经济衰退、民众疾苦,历史转折的关键时刻。清政府从“守其常而不知其变”到面对鸦片流毒和英军入侵、太平天国起义、英法联军之役,再到“洋务新政”、戊戌变法及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最后各地反清武装起义此起彼伏,民主革命思潮在全国广泛传播,清王朝濒于覆灭的边缘。至此,宾兴馆的作用与功能也走到了历史尽头,渐渐失去了它原有的作用与价值,但它所折射出来的历史信息,对当代教育无疑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近年来,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出资按原貌修复了惠州宾兴馆,惠州文化部门将其开辟为以古代科举制度历史为主题的相关陈列馆,拟将科举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起来,做到既能增长社会大众的历史文化知识,又能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文化旅游业实现双赢。
(图片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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