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4街东湖花园2号区203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规建公示(2018)420号
日前,本局收到曾伟新等11户对在东湖4街东湖花园2号区203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曾伟新等11户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出入口北侧1.5米处加建1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建筑面积6平方米(2.4米×2.5米),共增加建筑面积77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直属规划分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梁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2167161
监督电话:2117228
传真:2117185
E 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28日(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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