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朱志强建议: 建立垃圾分类减量机制 将垃圾处理纳入民生实事
工人们正在进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程浩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当前佛冈垃圾处理源头分类工作推行不力、村级保洁员队伍建设工作滞后、资金保障机制未完善、长效机制仍未形成……”在佛冈县十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来自农业农村组政协委员朱志强将关注点放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上,从管理机制、垃圾分类、终端处理等方面向佛冈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
形成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体系
2013年初以来,佛冈全县724个自然村建立起生活垃圾收集点,6个镇先后投入近600万元购置5000个自制铁垃圾桶、80辆改装的自动装卸垃圾拖拉机配备到各村委,垃圾桶由村委按人口发放到各村民小组自行摆放,拖拉机由各村委会统一管理。同时,县投入20多万元购置600个有害垃圾回收桶分发到各镇各自然村,由县环卫所统一回收进行处理。佛冈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管理,基本形成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2016年,佛冈县出台了《佛冈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以奖代补”考核办法》,对各镇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在全县实行年度考核以奖代补的机制,并建立了上下联动的督导考核机制。
2018年5月,佛冈县在汤塘镇升平村下刀排村建成1个占地面积389.03亩、可填总容量300万吨、使用年限约20年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目前,全县暂无生活垃圾焚烧厂,6个镇的村庄保洁覆盖面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9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0%。
问题:投入不足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然而,当前佛冈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垃圾源头分类工作推行不力,村级保洁员队伍建设工作滞后,资金保障机制未完善,长效机制仍未形成。
在农村,部分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随意倒垃圾,在农村的沟边、河边、塘边、路边等地垃圾成堆,甚至个别村民仍存在焚烧垃圾现象。大部分镇村未能实现生活垃圾“谁产生、谁付费”的管理,农户的垃圾处理费难以收取,只能由镇级财政垫付,或由村委会负担,导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推进较慢。
虽然目前全县6个镇的村庄保洁覆盖面达100%,但是各镇大部分自然村仍未有相对稳定的专职保洁员队伍,大多数村是请拖拉机司机负责清洁清运,造成不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清运或及时清洁干净,有的收集点甚至两三天才清运一次,没有真正做到“日产日清”。
此外,近年来,各镇村发现有外地或本地企业非法倾倒工业垃圾的现象,由于现场发现难,执法取证更难,给各镇政府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和困扰,也进一步加重了农村环境卫生的污染。
将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事项尽快纳入县民生实事
随着佛冈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未来广清产业园区汤塘园区的建成,未来几年佛冈县城乡生活垃圾产量也将快速增长,但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承载力十分有限。
“当前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是十分成熟,且有占地少、减量效果明显、余热可发电等优点,焚烧处理比填埋处理技术更好、处理更彻底、前景也更好,因此升级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模式势在必行。”朱志强说。
朱志强建议,佛冈县委、县政府要从长远考虑,及早谋划,及早推进,将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事项尽快纳入佛冈县的民生实事,早日摆上议事日程。
同时,佛冈县政府要结合市县机构改革的契机,可参照惠州博罗、惠东、龙门的做法,推行创建县文明城市清洁先行活动,把县环卫所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县环卫局,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清洁先行活动注入强劲力量。
推进垃圾减量机制
在朱志强看来,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环节是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垃圾处理运行成本的重要环节,对垃圾处理工作成效具有决定性作用。
他建议,佛冈县政府要严格按照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要求,立足源头处理,在大力推进农户源头分拣、村街保洁员二次分拣的垃圾减量机制,对有回收价值的垃圾进行回收或者留待卖出,对不可回收和不易降解的惰性无机物和有毒有害垃圾要专人负责,先集中送至镇中转站,再统一送至县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县、镇职能部门要做好具体指导工作,结合佛冈县创建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加强对佛冈各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美化工程,可学习借鉴惠州龙门县建设垃圾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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