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标准管理呵护群众健康权益 惠州市建成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47个
本报讯 (记者张 斐 通讯员陈 澄)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健康部门获悉,2017年,惠州市规划建设50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目前已建成47个,为全市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保驾护航;下达整改措施620余项,有效解决了医疗机构在质控工作中面临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质量控制其中一项工作就是对救治的每一个环节、参与救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120救护车出车时间、入院时间、转院时间、会诊时间、开通闭塞血管时间等进行严格规定,以及对医疗质量控制的指标进行质控管理。”市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质量控制中心正是要把医疗质控的国家、省标准推行到区域内的医院,提升各级医院、各专业医疗机构质量水平,大大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
《惠州市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出台,搭建了“市级质控中心-医院-医疗质量总监-各临床科室”四级医疗质量管理新模式。目前已建成市级质量控制中心47个。部分有条件的县(区)也参照成立了县(区)级质量控制中心,全市质量控制中心完善程度位于全省地级市前列。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医疗质量总监岗位,创新落实院、科两级责任制。这一经验被在全省借鉴推广,并列入广东省医疗质量巡查标准的A级条款。
《惠州市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方案》(试行)出台,明确了质控中心设立的基本条件、设立流程和退出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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