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问题落实整改共性问题有序解决 惠州市立行立改有力有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

惠州日报 2019-01-08 08:42

去年10月19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回头看”情况反馈,向广东省反馈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意见。惠州市立行立改,扎实开展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惠州市的9个个性问题中,除淡水河污染问题和淡水河插花地整治问题属长期工作外,其余7个均基本落实整改。15个共性问题和淡水河污染问题、淡水河插花地整治问题也制定了整改措施,有关单位正在有序推进相关整改工作。

扎实办理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

记者了解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广东意见共涉及四方面十大类42个具体问题;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共涉及五大方面16个具体问题。涉及惠州的问题共有24个,其中共性问题15个、个性问题9个。15个共性问题分为七大类,包括意识形态问题(1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3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6项)、黑臭水体治理问题(2项)、治污设施建设运营问题(1项)、农村垃圾处理问题(1项)和饮用水源地整治问题(1项)。

9个个性问题分别是:博罗县泰美镇水安围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博罗县罗阳街道九村危险废物倾倒问题、博罗县石湾镇白沙村111吨含铜危险废物倾倒问题、淡水河流域综合整治问题、淡水河上游插花地整治问题、博罗县在督察期间通风报信问题、仲恺区瑞滔环保公司污泥倾倒问题、两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项目清理不力问题和惠州鑫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问题。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在“回头看”结束后立即开展30日追加督察整改工作,以决战决胜之势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按要求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326件和省环保督察335件交办案件全部按要求上报办理情况,依法处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问责一批党政领导干部,整改了一批环境问题。分重点案件督导和下沉督察两阶段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30日追加督察整改工作,重点督察各县(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重点交办案件尤其是重复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做到“镇级全覆盖、督察交办问题全覆盖、重点案件全覆盖”,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

探索推进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改革

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会后,惠州市立即进行了工作部署,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逐个研究,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用一个月的时间像切除肿瘤一样解决“回头看”反馈的问题。

“惠州市组织开展了立行立改系列行动。”该负责人说,惠州市根据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及交办的案件,立行立改,立即开展了重点流域整治督导、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专项打击危险废物和工业垃圾非法倾倒行为等行动,推动解决一批环境问题,督察组下沉督察时提出的28个交办事项,已完成或已落实25宗。此外,惠州市还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供排污一体化改革工作,探索推进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改革。

严格环境监管方面,分季度开展“春雷”“清夏”“秋风”“凛冬”四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持环境保护严管高压态势。启动“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加强了建筑施工场地监管和重点区域整治,大力降低区域扬尘产生量。通过落实严格的环保监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推进。

此外,各级各部门在协同推进市整改方案编制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存在问题,市纪委监委成立追责调查组,意见反馈会以来对市直、县(区)、乡镇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谈话调查,已经谈话41人,并制定了责任调查报告上报省纪委,接下来将对责任人及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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