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权限下放至县区
本报讯 (记者谢宝树 通讯员温家达)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根据省商务厅统一部署,自2018年12月28日起,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下放至县(区)商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深入推进外资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省商务厅统一部署,惠州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商务部门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权限下放至县(区)商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家门口”办理设立和变更业务,无须往返市区,更加便利快捷。同时,实行属地化管理之后,简化了企业外资备案流程,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
据了解,去年1至11月,全市新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923宗,同比增长331.2%,合同外资金额16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1%。埃克森美孚、中海壳牌三期等一批重大外资项目正在加速推进落实。
新闻推荐
大亚湾区群团改革创新成果展演活动举行让群团成“青年之家、妇女之家”
展演活动现场。活动日前,大亚湾区群团工作部在区管委会小礼堂成功举办了“活力群团星耀湾区”大亚湾区群团改革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