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查获多宗涉烟花爆竹违法案 惠州市警方部署非法烟花爆竹查处工作

惠州日报 2019-01-04 08:38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袁隽豪 侯慧妮)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春节、元宵节即将到来,惠州市各级公安机关提前谋划部署,针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近期成功查获多宗相关违法案件。

博罗

查扣一批烟花爆竹价值40万元

博罗警方日前接到群众举报称,麻陂镇有人大量从湖南等地购进烟花爆竹,准备春节前进行销售。博罗警方通过连日排查,在麻陂镇永丰路一饮料批发仓库发现非法储存点,并对该点进行清查,当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6696件。

经传唤相关人员到案调查,烟花爆竹为姚某春(湖南人)所持有,姚某春从去年开始,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开始从外地购买假冒和超标的烟花爆竹(不合格产品),和其女婿张某(河南人)对外进行销售。所查扣烟花爆竹价值约40万元。

惠城

侦破3宗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

去年12月12日,惠城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惠城区芦洲双洲路某批发商行巡查时发现,该商行存在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的违法行为,遂将该店的老板梁某才传唤至惠城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经查,梁某才在未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买爆竹存放在位于惠城区芦洲双洲路某批发商行内进行非法销售。当天,民警在商行内查获非法爆竹共计282件,并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立案侦查。

去年12月19日12时许,惠城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惠城区马庄冰塘村某仓库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一批,抓获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刘某生,随后民警将刘某生传唤回惠城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经查,刘某生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去年9月至被查时,通过购买非法烟花爆竹存放在该仓库内用于销售牟利。民警查获非法烟花爆竹共516件,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立案侦查。

去年12月19日下午,惠城警方发现冰塘一无名档口内有爆竹,当场查获一批爆竹。经查,该贩卖爆竹的无名档口负责人李某秋在未获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买爆竹存放在档口内用于销售牟利。惠城警方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对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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