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全面部署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为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批准的《惠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于日前召开十一届七次全会,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狠抓落实,改出发展的新局面、新气象。要把中央顶层设计和地方创新探索紧密结合起来,改出政策的执行力、创新力。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完成好深化机构改革任务,为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为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惠州力量。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目的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抓住有利时机,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2018年10月10日,省委召开十二届五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10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进入新时代广东要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并要求广东“要抓紧组织实施省级机构改革方案,统筹市县机构改革,科学配置行政资源,结合自身实际改革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探索”。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在惠州调研讲话精神,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机构改革牵引各领域改革,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中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市委高度重视市县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要求,成立了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切实加强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级机构改革专题研究会和县(区)委书记机构改革座谈会,研究部署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为惠州市机构改革定向把关。
为做好方案起草工作,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深调研”,对机构和干部进行准确“画像”,全面掌握了惠州市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为改革夯实了基础;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惠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并多次与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汇报,确保改革不走样、不跑偏。10月29日,召开了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充分听取了市四套班子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草拟了方案稿。
方案稿形成后,市委向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取得了省委对惠州市机构改革的大力支持。经十一届市委第82次、8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12月15日,方案正式报省委审批。12月26日,省委办公厅粤办发〔2018〕116号文批准了《惠州市机构改革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主要原则和惠州机构改革的特点
一是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做到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与中央和省级基本对应,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统筹考虑惠州市各类机构设置,协调并发挥好各类机构职能作用,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建立有效管理和执行的体制机制。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宏观管理、市场监管、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生态环保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重点攻坚,通过完善机构设置,更好地推动惠州市各项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优化协同高效不仅是这次深化机构改革的原则要求,也是衡量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标准。优化就是要机构职能配置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设置党政机构,理顺权责关系,防止机构重叠、减少多头管理、管理职责分散交叉,实现机构的优化整合,职责的深度融合,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
五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石化能源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城乡管理等方面做好自选动作,突出惠州特色,因地制宜地设置部分机构和配置职能,为惠州市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惠州市机构改革的“自选动作”
惠州在部署机构改革过程中,明确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原则、目标要求,做到聚焦政治主题、把握工作主线、统筹系统推进、强化法定保障、大胆创新探索。既落实好中央、省委部署的“规定动作”,也大胆创新做好符合惠州实际的“自选动作”,抓住中央赋予地方深化机构改革更多自主权的政策机遇,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用活各类政策,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地创新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一)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鉴于惠州市是驻军大市,同时惠州市与军队有较为密切的合作,有良好的军工产业基础,为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方案提出将人防、海防、国防科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确保惠州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既有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功能,又在重点领域和环节有具体的工作抓手。
(二)组建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考虑到惠州市能源、石化行业重点项目多,特别是埃克森美孚、中海壳牌、中广核太平岭核电、LNG接收站、海上风电等大型石化能源重点项目推进任务重,为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打造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两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将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能源管理、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行政职能,相关机构的重点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
(三)组建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当前,惠州市的乡镇管理执法工作仍由县(区)不同部门负责,执法职能分散、管理合力没有形成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的管理和执法力量非常薄弱,缺乏有力的抓手。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书记在惠州调研讲话精神,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指导城乡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城市管理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重新组建市林业局。考虑到惠州市是国家森林城市,是一个林业大市,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保障生态安全,将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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