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乡绿化水平不断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森林法》持续监督支持惠州林业发展
人大工作巡礼②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聚焦惠州森林生态建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进行桉树林改造、森林生态工程建设调研,持续监督支持林业发展,为惠州市不断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罗志成说,《森林法》是保障森林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导向和调整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把实施《森林法》执法检查纳入2018年监督工作重点。
新修订的《森林法》实施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惠州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新一轮绿化惠州大行动,推进林业各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9月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7年荣获“2017美丽山水城市”荣誉称号。
“惠州市森林保护和林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森林法》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罗志成坦言,为找准找实问题,今年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博罗县梅花林场、惠阳区秋长造林点和生态公益林等实地检查,并听取市、县、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惠州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通过检查发现,惠州市仍然存在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森林资源管护难度大、林业执法日常性监管力量不足、林业资金投入不够、林业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专题调研桉树林改造
针对发现问题,8月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惠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并建议市政府坚持普法宣传,持之以恒抓宣传、抓教育,加强以案释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治林,健全执法体系,形成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执法体系;坚持管护并重,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科技保障能力。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实地考察林区、旅游区、水源保护地、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桉树林改造专题调研,提出要进一步明确桉树林改造时间和目标任务,分轻重缓急首先完成高速路、国道沿线第一重山和江河、水库特别是西枝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的桉树林改造任务;因地制宜确定改造补贴标准,建立完善桉树林改造扶持政策和奖惩机制以及督导考核和检查验收制度等,有力支持和监督惠州市桉树林改造工作。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程贤军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姚亚超通讯员冯加昌)昨日,大亚湾区旅游局举办大亚湾旅游美食文化节暨“湾区好味道”主题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活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