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街道五一村学塘排村民小组征地留用地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公易土仲恺[2018]035号

惠州日报 2018-12-29 08:33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的规定,经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批准,陈江街道五一村学塘排村民小组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转让其征地留用地。本次征地留用地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9时至2019年2月1日10时。

三、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12605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征地留用地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12605万元人民币;

(二)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六、本次网上挂牌转让活动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以下简称网挂系统,网址:www.zkgtjy.com),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挂系统,申请人可在网挂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转让公告、转让须知、转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

七、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电子挂牌交易不成交,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用地红线图)。

九、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转让结束前登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上午9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本次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十一、竞得人所缴的竞买保证金的20%转为履约定金,余款转为预付地价款。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退还。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该宗地位于陈江街道五一大道旁,规划编号为ZKB-021-07号,总面积为30473㎡。

(二)村集体以上述征地留用地作为出资与竞得人合作,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合作开发单位(即竞得人)负责。合作条款内容如下:

1.物业分配方案:

(1)学塘排村应分得34210.2㎡(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物业,其中商业6842㎡(一、二楼各3421㎡)、住宅27368.2㎡。竞得人须将商业用房安排在ZKB-021-13-01号地块(壹城中心项目)内,且在交付使用后返租五年,租金按每月45元/㎡计算。若竞得人无法在ZKB-021-13-01号地块安排商业用房给学塘排村民小组,则须按楼面单价55000元/㎡折算(即为人民币37631万元)补偿学塘排村民小组。

(2)如村民不需要分配所得的住宅,由竞得人回购,回购价按4000元/㎡计算。回购款分两次支付,65%回购款于竞得人取得该宗地的《不动产权证》后一个月内付清,剩余35%回购款在交楼后一个月内付清。

2.除上述分配物业外,竞得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需支付46.23万元给学塘排村以支持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3.回拨给学塘排村的物业需在2020年10月1日前建成交付使用。若竞得人无法在期限内将应分配的物业交付上述村集体使用,则村集体可按住宅每月10元/㎡、商业45元/㎡计收返租款直至竞得人将物业交付使用为止。

具体要求按《村企共建项目合作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执行。

(三)该宗地产权清晰、征地有关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纠纷,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基本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四)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陈江街道五一村学塘排村民小组签订合作合同;

(五)陈江街道五一村学塘排村民小组需在合作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国土分局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并同步与竞得人签订《国有留用地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

(六)竞得人逾期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其所缴纳的竞买定金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

6、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人:汪鑫 王琳

联系电话:0752-3278419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gd.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http://www.zkgtjy.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网站:

http://www.hzzk.gov.cn/jyzx/index.shtml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服务大厅电子屏幕。

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二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七层18-22房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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