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印发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小学统考学科不超过3门
根据《标准》,学校运动场对外开放,可以获得加分。图为惠州八中足球场。南方日报记者梁维春摄
日前,《惠州市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简称《标准》)印发。25日,惠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方案》时介绍:“惠州将以标准促规范、强内涵、提质量,明确学校主要管理职责,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和办学品质,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问题:部分学校仍“唯分数论”
根据《方案》,义务教育的标准化管理涉及很多细节,包括:杜绝提前招生和收取赞助费;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统一考试不超过1次,学科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统一考试不超过2次;配齐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考试成绩不公开排名,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严禁连哄带骗劝阻学业成绩不好的学生报名中考……
惠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我市重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在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上不断取得进步,但是与教育部相关标准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
据介绍,2018年,惠州市教育局通过调查、抽查、开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方式,形成《惠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目前,惠州各级各类学校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等6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有的学校没有按要求配齐心理健康教师,没有按要求落实心理健康教师的班主任待遇。不少乡村小学学生少,按生师比教师超编,实际并未配齐各学科教师,形成结构性缺编,少数学校,比如一些民办学校仍存在考试招生、提前招生的行为;个别学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且不开收据……”
据介绍,目前惠州部分学校仍然存在“唯分数论”问题,没有控制考试次数,在管理方面违反了“小学每学期统一考试不超过1次,学科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统一考试不超过2次”的规定;考试成绩在一些班级家长微信群也时有发布,违反了“不公开排名”的规定等。
细则:明确6方面20项重点任务
针对以上问题,围绕教育部的《标准》,惠州此次印发的《方案》,明确了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在保障学生权益方面,《方案》指出,杜绝以考试入学、与各种证书挂钩、提前招生和收取赞助费等行为。采用抽签、电脑随机分配等方式分班,编班过程邀请社区代表、家长等相关人员参加。及时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严禁劝退学业成绩不好或比较调皮的学生。
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方案》要求,要配齐心理健康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齐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配齐艺术教师,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课,保障艺术教学使用的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开展艺术活动的覆盖面达90%;切实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时间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
《方案》特别强调要加强师德建设:“坚决刹住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红包)的现象,从事有偿补课的现象,哄骗或强制学生报社会培训机构以从中拿回扣的现象。”
针对少数学校存在“阴阳课程表”(两套课程表)等现象,《方案》明确,坚持课程表公示制度,杜绝“阴阳课程表”;教辅资料选用实行“一科一辅”并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重视实验课的开展,小学科学、初中理化生演示实验开出率应达100%。
部署:明年6月30日前全面检查各校落实情况
前不久,惠东县教育局向惠州市教育局上报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全面开展《标准》落实工作情况,根据上报材料,该县286所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已完成网上自评申报。根据《方案》,在今年12月31日前,惠州各学校登录评估系统,结合本校贯彻实施《管理标准》情况,对照系统中的《管理标准》实施细则每一项指标,如实客观地进行自我研判,通过网络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研判结果,提交各县(区)教育局审核。
2019年6月30日前,惠州各县(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深入区域内所有学校(包括教学点),采取访谈座谈、问卷调查、随堂听课、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学校贯彻实施《方案》情况。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根据自我研判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确认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整改时间表。
在核查确认与依标整改阶段管理不达标的学校,要以2019年招生工作为契机,从规范招生行为入手,以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为新的起点,全面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做到自评达标一所,申报评估一所,督导验收一所。通过督导评估,力促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达标。
南方日报记者周春
通讯员袁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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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侧重“软”指标
2017年12月4日,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教育工作者称之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国家标准”。《标准》涵盖了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大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和88条具体内容。包括保障学生体育活动、睡眠时间,学生成绩不公开排名,避免重复机械的练习,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诸多方面。
惠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标准》,重点是针对学校管理水平的要求,如果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侧重的是“硬”指标,那么现在的《标准》则侧重的是“软”指标。根据《标准》中的评估办法,学校如果违反有些指标,将实行一票否决,比如分重点班;也有些指标,作为倡导性指标,比如有条件的学校可将体育文化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所在社区居民有序开放,可以获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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