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惠州已全部办结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
惠州力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图为夕阳下的惠州,美丽安静。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通讯员/惠环宣)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5月以来,惠州全面组织开展、整体有序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与此同时,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92份,处罚金额12453.3023万元,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宗,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系列的大练兵活动、宣传和专项行动之下,全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执法业务水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惠州环境风险得到更加有力的防范,全民环保意识、公众参与意识、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得到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更加坚定地成为惠州共识。
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为提升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开展好环境执法大练兵,惠州编制印发了《惠州市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7个县(区)相应编制了实施方案,市、县(区)两级自2018年5月以来全面组织开展、整体有序推进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例如整合全市的环境执法力量,抽调县(区)环境执法人员,组织开展2018—2019年主要江河环保专项执法检查,17轮次共发现并交办环境问题1581个。环境执法大练兵深化了全市环境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了环境执法整体水平,取得了显著效果。
与此同时,惠州环境执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司法等手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2497人次,检查企业17074家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92份,处罚金额12453.3023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4宗,罚没金额59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43宗,限产停产案件13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35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宗;受理群众投诉18607宗,处理率100%。
在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方面,惠州将重点污染源按照市5%、县(区)25%比例,一般污染源按照市1:5、县(区)1:10(执法人员与一般污染源)的比例,市、县(区)共随机抽取重点污染源249家,一般污染源666家,随机指派1830名执法人员。目前,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已全部予以公开。
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与环境执法大练兵结合,惠州全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6月29日—7月31日,惠州分两个阶段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回头看”30天追加督察工作。第一阶段为案件办理督导阶段,惠州组织成立了三个督导组到全市7个县区,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交办的46宗重点案件、重复投诉三次以上的18宗案件以及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未整改完毕的37件次案件进行重点督导,逐一建档立案、细化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推动案件办理落地落实;7月10日起,启动第二阶段下沉督察,参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方式,成立两个督察组,下沉到各县区重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重点交办案件尤其是重复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做到“镇级全覆盖、督察交办问题全覆盖、重点案件全覆盖”。
数据显示,全市共调阅了213份资料,包括各县区党委、政府部署、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的有关文件;查看了521个点位(企业),涵盖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淡水河流域水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固废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复查核实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26宗案件,交办了187个问题;共与7个县区9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7个县(区)均已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适时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开展30天追加督察整改,惠州有力推进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26件案件已全部办结,依法处理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公安部门共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2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7人。省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5批次共335件案件已全部办结并完成上报案件材料。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完成过半
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惠州提出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
其中,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场所),达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对于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或者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场所),要加强排污监管;对于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且未列入整合搬迁计划,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依法限期进行整改并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通过拉网式调查,惠州摸清“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截至11月20日,共摸查“散乱污”工业企业2804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187家,整合搬迁类496家,升级改造类1121家。目前,完成1438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的整治,整治完成率51%。
“散乱污”整治只是环境执法大练兵结合惠州各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这期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还与惠州日常执法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的随机抽查机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打击垃圾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动有机结合。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为例,该项整治工作纳入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督导范围,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清理,完成率为100%,整治任务已全部按时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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