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县“四规合一”规划》和组建空间信息平台采购项目(审批成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龙门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龙门县“四规合一”规划》和组建空间信息平台采购项目予以公示。
规划具体内容可到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
2016-2035年,近期为2016至2020年,远期为2021至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龙门县县域,包括龙城街道、平陵街道、永汉镇、龙田镇、龙江镇、龙华镇、麻榨镇、龙潭镇、地派镇、蓝田瑶族乡、南昆山管委会,总面积2267.2平方公里。
(三)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定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旅居高地、珠三角产业转移承接创新基地、绿色化的惠州市北部中心城市。
(四)规划规模
规划至2020年,县域总人口43.3万人,城镇人口19.5万人,城镇化率45%;规划至2035年,县域总人口61.22万人,城镇人口47.75万人,城镇化率78%。
(五)三类空间划定
规划至2035年,全县划定生态空间1673.57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73.82%;划定农业空间476.85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21.03%;划定城镇空间116.81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5.15%。
(六)控制线体系划定
(1)城镇开发边界:2020年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46.55平方公里,2035年57.80平方公里。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2020年全县划定城镇规模控制线35.81平方公里,2035年48.00平方公里。
(3)产业区块控制线:2020年全县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3.48平方公里,2035年11.81平方公里。
(4)基本农田控制线:2020年和2035年全县划定基本农田控制线176.43平方公里。
(5)生态控制线:2020年和2035年全县划定生态控制线1801.5平方公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21.71平方公里。
(6)城市黄线:2035年全县划定城市黄线20.22平方公里。
(7)城市绿线:2035年全县划定城市绿线9.28平方公里。
(8)城市蓝线:2035年全县划定城市蓝线34.99平方公里。
(9)城市紫线:2035年全县划定城市紫线66.17公顷,落实文物保护单位178处。
二、平台主要内容:
平台主要完成的建设内容包括“三个一”,一套标准规范与运行管理办法,一个规划空间数据库、一个空间信息平台。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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