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个人存量商品房交易、缴税、登记业务“一窗受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惠州市惠阳区房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惠州市推进“集成办理、一次搞定”政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惠州市惠阳区房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建立不动产登记、房管与税务三部门“先税后登记”工作机制,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个人存量商品房交易、缴税、登记业务“一窗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个人存量商品房买卖、析产、赠与、继承、遗赠、裁定等的交易备案网签、税费缴纳及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
二、办理流程
对以上业务事项实行窗口统一收件、交易网签备案与税费征缴后台并联办理,实现房地产房屋交易、办税、办证资料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认证、关联审批”。
其他不动产业务按现有流程办理,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18年12月24日起
办理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行政服务中心B栋3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详情请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房管局、区税务局咨询,或拨打区房产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2--3359893)、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0752--3823881)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惠州市惠阳区房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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