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是否非法集资?惠城区每年专项查两次金融风险防范排查工作方案出台,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一事一督导”

南方都市报 2018-12-14 08:45

[摘要]金融风险防范排查工作方案出台,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一事一督导”

南都讯记者杨振华为切实保障惠城区金融业规范有序发展,积极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建立防范排查长效机制,日前,惠城区出台《惠城区金融风险防范排查工作方案》,每年的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每次为期一个月,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事项,均实行“一事一督导”,确保群众举报事项件件核实处理。

对注册登记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金融、借贷、贷款、融资、投资、信用、典当、抵押、担保、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互联网金融、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字样的类金融企业,将排查企业是否有人办公、企业负责人能否随时联系、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0月起专项全面排查一个月

从2018年10月起,惠城区要求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互联网类金融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全面排查,规范各类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适应金融发展特点的防范排查长效机制,促进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惠城区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惠城区由区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不稳定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下称“区防处互金问题办”),负责制订工作方案、日常协调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宣传、风险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对发现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线索进行收集、登记和报送。

各成员单位需每年在本行业系统、本辖区范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金融风险防范宣传专题活动,重点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地下钱庄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金融知识,增强群众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

每年上下半年各排查一次金融风险

除2018年10月起开展的专项排查外,各镇(街道)要将此项工作常态化管理,负起主体责任。及时核查和处理群众投诉,对涉诉企业进行排查,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向区防处互金问题办报告。每年的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每次为期一个月,并将排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区防处互金问题办。

排查对象包括注册登记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金融、借贷、贷款、融资、支付、投资、信用、典当、抵押、质押、担保、租赁、财富、XX贷、基金、经济咨询、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互联网金融、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字样的类金融企业。

排查内容有六点,一是企业注册地址、法人等基本信息是否属实;二是企业是否有人办公;三是企业负责人能否随时联系;四是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五是企业是否到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六是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向社会公开金融风险举报电话

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向社会公开金融风险举报电话、信箱、地址等方式和渠道,认真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发现嫌疑线索,做好记录归档,并于每月及时报送区防处互金问题办。

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摸清全区需排查对象的情况,将排查对象按行政区域划和行业类别细分到镇(街道)一级,并将详细列表报送区防处互金问题办。每个月标识出类金融企业的增、减变化等信息,报送区防处互金问题办。

区防处互金问题办将排查任务清单分配到各镇(街道),各镇(街道)联合当地基层派出所和市场监管所成立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组,对辖区内的类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摸清金融风险隐患和线索。

各成员单位、镇(街道)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组对搜集的金融风险信息、线索要进行分类、汇总和处置,并及时报送区防处互金问题办。同时,主动协调宣传部门加强对金融不稳定问题真实性的新闻管理。

对重大金融风险,或成员单位无法单独处置的线索案件,由区防处互金问题办组织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主要成员单位对金融风险隐患和线索进行研判,并做出处置或上报、移交市互金整治办处置的决定。

区防处互金问题办具体负责金融风险防范排查的督导问责工作。对成员单位和重点镇(街道)的金融风险防范排查的年度工作进行督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工作未落实或落实力度不够的单位,向区政府报告,并视情况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各级布置的各项金融风险排查治理,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事项,均实行“一事一督导”,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确保群众举报事项件件核实处理。

新闻推荐

极光之旅星光璀璨华贸成功创建AAA级旅游景区,成为惠城区旅游+商贸典范

亮灯仪式吸引众多市民观看。本报记者马海菊郑国瑞彭红霞通讯员宋玥摄本报讯(记者马海菊郑国瑞彭红霞通讯员宋玥)12月8日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