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空气质量居珠三角第二 1~10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发布
今年1~10月,各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以上,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珠三角第二;全市主要江河水质基本稳定。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2018年1~10月环境质量分析会上获悉的。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惠州市将狠抓“两河”及沙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各流域“达标方案”和年度攻坚任务,全力破解氨氮偏高、溶解氧偏低的技术难题。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1~10月,市区空气质量AQI达标率90.1%,各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以上。1~10月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0,在珠三角排名第2(次于深圳)。全市主要江河水质基本稳定。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入海河流、近岸海域水质有所好转;七大水系中,东江干流(惠州段)和增江整体水质优,西枝江、公庄河轻度污染,沙河中度污染,淡水河、潼湖重度污染。
各县(区)环境质量方面,1~10月,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依次排名为龙门县、大亚湾区、惠东县、惠阳区、博罗县、仲恺区、惠城区。与2017年同期相比,龙门县、惠东县等2个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博罗县、惠阳区、仲恺区、惠城区和大亚湾区等5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变差。
1~10月,各县(区)水环境质量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综合指数排名,由好到差依次排名为龙门县、惠东县、博罗县、大亚湾区、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与2017年同期相比,龙门县、仲恺区等2个县(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惠东县、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博罗县等5个县(区)有所变差。
全力破解氨氮偏高、溶解氧偏低技术难题
“接下来将全面实施蓝天保卫战方案。”该负责人说,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将对照《惠州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严肃认真查找差距和问题,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坚决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按照全市行动方案要求,加快组织实施,在今年10月至明年1月间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按照《惠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政策措施,严格实施违规建筑施工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建筑施工场地监管力度,对违规施工单位实行顶格处罚,确保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
同时,狠抓“两河”及沙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各流域“达标方案”和年度攻坚任务,全力破解氨氮偏高、溶解氧偏低的技术难题,切实解决博罗沙河、淡水河、潼湖水系等主要支流水质污染问题。全面完成2018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年底前再建成298公里污水管网,全面完成4座扩建、9座续建城镇污水处理厂、3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强化养殖废弃物、粪污塘、水产养殖清理整治,坚决遏制非法养殖反弹,加快推进畜禽粪便处理、中转中心建设。
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惠州市将保持打击非法排污高压态势,结合“秋风”和“凛冬”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联合、交叉执法,重点检查火电厂、水泥厂、钢铁厂、工业锅炉、工业VOCs、矿产企业、物料堆场等涉气污染源,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超量、超标排污行为;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推动园区外电镀、印染等重污染企业进园进区和关闭淘汰,逐步淘汰低端落后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继续推进落实联合监督检查,加大蓝天保卫战的专项督查力度。严格执行水环境考核断面量化问责工作方案,从严考核问责。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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