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散乱污”企业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惠城力争年底前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清单任务的50%

惠州日报 2018-11-21 08:37

惠城区环保分局采取多项措施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惠城区市场监管局江北所开展“小散乱污”排查整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让绿水青山成为竞争力、生产力。要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契机,敢于碰硬、标本兼治,加快补齐欠账,下决心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连月来,惠城区环保分局按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治清单任务的50%。

上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567家

有别于传统污染源,“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通常具有规模较小、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前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单位认识存在偏差,没有从全区角度去认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综合整治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现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部门各镇街要形成合力,按时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在惠城区召开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上,惠城区有关领导指出,要依法依规、合力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对不重视、不积极、不得力、进展慢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针对“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惠城区环保分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惠城区环保分局局长郭宗贤介绍,目前,通过各镇(街道)摸底排查、各职能部门核查研判,经区政府同意,共上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567家,其中关停取缔类工业企业(场所)共268家,升级改造类工业企业(场所)共299家。在信息公开上,9月中旬在区政府网站增设惠城区 “散乱污”工业企业 (场所)综合整治专栏。10月10日至25日,区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再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13个镇 (街道),与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就“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和督导。

成立3个督导组分片包干督导

“为了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区政府制订了《惠城区"散乱污"工业企业 (场所)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督导方案》,成立3个督导小组,督导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整治清单,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稳妥有序开展综合整治工作。”郭宗贤介绍。

为进一步推进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11月1日下午,惠城区组织召开“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督导协调会。在惠城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专项督导组,实行分片包干督导。重点督导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有无制订关停取缔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集中整治方案;二是有无召开关停取缔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两断三清”工作会议;三是有无具体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 (场所)“两断三清”工作;四是抽查已完成“两断三清”工作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

郭宗贤表示,接下来要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要求,实施分类处置,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严格落实好市、区政府划定的时间节点任务。今年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年底前完成整治清单任务的50%;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倒逼企业发展转型,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何为“散乱污”?

“散”: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工业企业(场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

“乱”:指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

“污”:指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整治重点有哪些?

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小炼油、玻璃制造、五金表面处理、纺织印染、合成纤维制造、印刷、表面涂装(喷涂)、家具、制鞋、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洗涤服务等行业及其他涉及燃煤小锅炉整治的企业。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马海菊 彭红霞 郑国瑞 通讯员毛文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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