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正在公示 即日起至12月1日可提意见建议
本报讯 (记者李芳娟)为了更好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惠阳区决定在淡水街道中心城区设置活禽经营限制区,并在限制区范围内实施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目前,限制区范围正在公示,接受市民意见或建议。
根据 《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15〕102号)和《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函〔2016〕101号)文件要求,惠阳区于2018年下半年启动活禽 “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并在淡水街道中心城区设置活禽经营限制区,实施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此前,区食安办召开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划定听证会,广泛听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禽经营户和部分职能部门意见、建议。限制区范围公示期限为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1日,市民可以通过电话0752-3371016或电子邮箱abc3371016@126.com反馈意见。
限制区范围
东临淡澳河至爱民桥,南临爱民东路、人民路五路及承修三、四路至东华大道交汇口,西临东华大道、深汕高速至淡水河交汇处,北临淡水河至淡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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