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本月底前完成市级饮用水 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惠州对水源地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图为白盆珠水库。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通讯员/惠环宣)污染容易治理难,水资源保护是一个宏大的课题。世界卫生组织一项调查表明,全世界80%的疾病和50%的儿童死亡都与饮用水水质不良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自今年3月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后,惠州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此后,又积极落实办结生态环境部督察组督查交办的问题,完成率为100%,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7个县(区)分片包干现场督导
惠州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来做好决策部署,为此,惠州成立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
“专项行动前,全市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惠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制定了《惠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方案》,于今年第一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建立了问题清单。
根据问题清单,市环保局、水务局联合拟定了《惠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两级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惠州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纳入了由分管副市长召集主持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周研判会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督导范围,市环保局7个局领导带队,联合市政府督查办,实行分片包干,对7个县(区)进行现场督导。针对全市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对全市7个县(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交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函》,压实责任,要求各县(区)政府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交办的环境违法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再次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责令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督查组交办问题均按时办结
5月23日—6月2日,生态环境部督察组对惠州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专项督查,对督查组交办的5个清单内和4个清单外环境问题,惠州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惠州市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问题清单》,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目前,督查组交办问题均按时办结,完成率为100%,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9月22日—28日,生态环境部第二轮饮用水源专项督查组对惠州市级饮用水源东江虾村和谭屋角的13个环境问题(其中清单内环境问题9个,第一轮交办的环境问题4个)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实,清单内5个环境问题和清单外4个环境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清理,完成率100%,未发现新增环境问题和涉饮用水源信访案件,未对问题进行交办和通报。
此外,惠州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巡查行动,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立行立改。如:惠城区政府针对第一轮专项督查交办的4个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日常巡逻,对各类环境问题重新进行了现场核查和清理,确保不留死角;对已整改的问题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
“在水源地巡查中,惠州已经建立起日常巡查机制。”该负责人说,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每月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巡查人员对设置的保护标志牌和取水口保护设施进行了检查,对巡查中发现损坏的设施及时维护,安装到位,对现场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惠州还做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月起,每月25日向省环保厅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媒体和市政府门户网站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栏进行公开;每周四同时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直至整治完成。
按照水质优先等原则调整保护区
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方面,惠州按照“水质优先、区域统筹、科学规范、精准保护”的原则,在2014年划定的58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基础上,委托国家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目前,划定调整可行性报告(报批稿)已上报市政府,待审定后可报省政府。
“接下来,惠州将全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坚决实现"保"的目标。”惠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一方面,要督促指导惠城区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加快推进未完成清理整治的环境问题,尤其是东江虾村二级保护区内新圩自然村的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和谭屋角梅菜小作坊清拆工作,确保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另一方面要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此前反馈的9个市级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真正做到条条有着落、处处有落实。
全市还将重新梳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各类环境问题,严格按照第一轮和第二轮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和整治标准,确保在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镇级饮用水源环境问题与县级同步进行。
在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和巡查制度方面,规范化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加强人员日常巡逻工作,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杜绝一切新的环境问题出现,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惠州还将强化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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