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集中屠宰生鲜上市”征求意见

惠州日报 2018-11-06 08:38

本报讯 (记者姚亚超)11月1日,《关于大亚湾区开展家禽 “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公示(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

据了解,2014年底,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要求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设活禽经营限制区,区内限制活禽交易。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活禽经营限制区内不得新设立活禽批发市场,现有的活禽批发市场应按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改造。惠州市已于2015年以惠城区为试点单位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

据悉,大亚湾区将在全区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届时全区将不再设立活禽零售市场。进入市场的生鲜家禽产品必须经检疫、检验合格。商户应经营符合规定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违反规定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广大市民应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发现有违反规定经营、屠宰活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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