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集体分钱”村监会“装聋作哑” 龙门一村“两委”干部多次违规发津补贴被一锅端

东江时报 2018-11-01 08:17

东江时报讯 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朱斌彪昨日,东时记者从惠州市纪委市监察委官方发布平台“惠州清风”获悉,近日,龙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该县蓝田瑶族乡社前村“两委”干部集体立案审查,这件“塌方式”腐败窝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在该县案件查办史上实属罕见。

屡次违规发过节补贴

事情得从两年前说起。据介绍,2016年2月3日,春节临近,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社前村透出一丝春节的喜庆气氛,该村新年第一次会议在村委会议室如期举行。当会议进行到最后一个议程时,会议记录者手中的笔却刹住了,不再作任何记录。这是为何?原来,下一个环节是讨论春节补贴发放问题。“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辛辛苦苦干了一年,最近村里收了一部分电站管理费,我建议再从上年扶贫分红款中拿出一点,凑个数给各位发个节日补助,慰劳一下大家。至于暂时借用的扶贫款,待日后收到电站管理费再填补回去,大家有什么意见没有?”说话的是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谭瑞文。此话一出,立即得到与会村干部的一致赞同,发放春节补贴一事就这样顺利通过了。次日,该村财务人员根据会议决定,从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蓝田支行的集体账户中支取26580元,其中1570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春节补贴。节后,当财务人员将补贴发放凭证等账单送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谭金华手中,请他过目时,他心中也曾闪过一丝监督的念头,但碍于大家整天在一块做事,最无奈的是自己也领取了此份补贴,心中监督的堤坝瞬间坍塌,于是在“村监会意见”一栏中爽快地签上了“同意”和自己的名字。

同年4月9日、9月12日、12月30日,他们如法炮制,在未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仅以村委会议研究通过的方式,违规发放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元旦补贴共计9000元。村监会主任谭金华手中的监督之弦一次次松弛。

暗中发放津补贴一事风平浪静,促使他们一再萌生侥幸之心。2017年和2018年1至6月,该村“两委”一班人故伎重演,分别以过节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7400元和14400元,直至不久前被上级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时发现并制止。

主要干部被立案审查

龙门县纪检监察机关于2018年7月16日、7月30日,分别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谭瑞文、负有监督责任的村监会主任谭金华立案审查;责成蓝田乡政府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款项;对其他参与此事表决并表示同意的村干部严肃处理。

2018年10月22日,龙门县纪检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分别对谭瑞文、谭金华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的处分决定。据悉,蓝田瑶族乡纪委已对其余4名参与此事表决并同意的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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