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两违”行为 龙门最高奖6000元
东江时报讯 记者侯县军 举报违法建设、违法用地 “两违”行为,龙门县最高奖励6000元。近日,龙门县出台了《龙门县举报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有效期三年。
根据该办法,龙门县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举报“两违”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内容为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及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举报人可以选择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为便于查处和兑奖,举报人应将被举报人实施“两违”行为的时间、地址、房屋结构和类型等内容表述清楚,如××年××月××日××单位××人(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普通群众)在××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村居 (社区)××号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或非法买卖土地……并提供具体证据和留下联系方式。
该办法按被举报人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建设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来确定奖励标准。违法用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宗奖励奖金1000元;违法建设占地面积6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米以下的,奖金分为三个档次: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奖金为1000元;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奖金为2000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奖金为3000元。违法建设占地面积15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下的,奖金分为三个档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奖金为3000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奖金为4000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奖金为5000元;违法建设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奖金为6000元;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同时符合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奖励条件的,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据悉,龙门县“两违”举报登记受理工作由龙门县整治 “两违”办负责,举报电话:0752-7889028,地址:龙门县香滨东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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