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永汉镇X261县道旁58012.7平方米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二0一八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永汉镇X261县道旁58012.7平方米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现公示如下:
地块位于永汉镇X261县道旁,用地面积约58012.7平方米(以国土局红线图为准),据查《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总体规划 (2008-2020)》,58012.7平方米的土地包含两种用地性质,其中5978.9平方米为林地,52033.8平方米为农用地。会议同意:
(一)将5978.9平方米林地,52033.8平方米农用地统一调整为商业用地。
(二)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总用地面积58012.7平方米(以国土局红线图为准),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far≤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标准停车位≥1.0个/100㎡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X261县道不小于10米,建筑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5米。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作辉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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