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岸斑樟湖路17号新兴花苑第4栋1座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8-10-23 09:03

惠市规建公示[2018]337号

日前,本局收到包惠连等17户对在河南岸斑樟湖路17号新兴花苑第4栋1座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包惠连等17户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北面加建1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建筑面积5.5平方米,占地面积8.9平方米,共增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直属规划分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人:梁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2117690、2167161监督电话:2117228传真:2117185E_mail:hzzsghfj@163.com特此公示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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