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新助力 本报评论员

惠州日报 2018-10-22 08:39

法治大计,教育为先。法治教育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而青少年法治教育又是法治教育的基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有利于他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在一定意义上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走向、深度和持久性。

如何让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到实处、更有成效,是新时代法治教育一道亟待答好的必考题。惠州通过制度配套、队伍优化、职责落实和培训考核四项措施深化法治副校长制度,以法治副校长引领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促进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养成,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迈出坚实步伐,无疑成为这方面的一个积极探索和创新。如今,全市751所中小学校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健全,职能作用更加充分发挥。

当前,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为时代的强烈呼声。就在今年国庆假期进入尾声之际,网上疯传“一少女遭多名男女围殴”视频引发社会关注。“校园欺凌”再次闯进公众视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法治副校长制度无疑成为破题的一个突破口。实践证明,法治副校长在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凡是配备法治副校长的学校,学校的校纪校风相对就好,校园就相对比较安宁,学生的犯罪率也低。

没有法治意识,就没有法治国家。在一些地方,青少年法治教育流于形式,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总体上成效不高。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不是立竿见影的,成效难以简单评定;在升学压力及教育功利化思想影响下,法治教育容易被忽视。这就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衔接作用,使向青少年普法与国民教育更紧密地相结合。应强化法律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比例,使法治副校长的普法宣传教育作用更好发挥,使法律知识逐渐成为青少年毕业、升学考试的必考内容,让各级教育工作者明白一个不懂法、不知法的毕业生不是一个合格毕业生的道理。

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不高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教育目标设定和教学环节设计大多停留在知法、懂法层面,忽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培养。法治教育首先应回归育人本真,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目标,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国外,很多学校在一年级就有关于为什么热爱国家、如何管理国家的讲授,从小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此外还在很多具体的活动中融入了法治理念。比如,学生参与决定如何选班长、如何评先进、参与决策郊游地点等,在具体的生活小事中,感受到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学会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要大力发挥法治副校长这本 “活教材”的专业优势,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让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的种子在广大青少年心中萌芽生长。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随着“七五”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法治副校长制度的不断完善,全市越来越多的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加入到校园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中,而法治副校长也不再是由单一公职人员担任,而是和律师、心理咨询师等民间力量共同充当这一特殊角色。今天,法治副校长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民警副校长结合身边治安案件讲故事、律师副校长结合过往案例讲知识、心理师副校长分析学生心理动态讲道理。法治副校长承担起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针对学校管理工作,为学校、学生与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

少年强则国强,教育奠基法治中国的未来。依法治国的道路注定不平坦,青少年法治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意识的养成,全民法治信仰的树立,是一个长期基础性工程。以法治副校长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用法治精神滋养他们的成长,让敬畏规则、崇尚法治成为全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文化与信仰,我们定能为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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