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完成整治清单5成任务 惠州市出台“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惠州市日前出台《惠州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持续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进一步遏制乱排放行为,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居民集中区工业小作坊列入整治范围
《方案》明确整治范围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即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工业企业 (场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对列入关停取缔类企业“两断三清”
《方案》提出,各县(区)要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合力,采取关停、搬迁、整改等措施,以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为整治原则,切实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禁止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严肃查处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场所),对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加强排污监管,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或者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场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或依法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或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同时,建立综合整治清单,加强信息公开,设立专门举报热线,畅通线索收集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的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
明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清单确定任务
《方案》明确,各县(区)要将“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市政府成立“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开展工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可在相关扶持政策中予以倾斜;对排查不到位,上报清单不实,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整治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并进行通报,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谈或问责。
《方案》还提出,今年完成整治清单任务的50%,明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整治工作清单确定的任务。对整治期间新增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各县(区)政府参照《方案》要求,另行建立动态管理清单,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明年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本报记者欧阳成
新闻推荐
“伊利奖教奖学金”捐赠仪式在市华罗庚中学举行。《东江时报》记者林奶花通讯员刘卫忠摄东江时报讯记者林奶花通讯员袁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