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遭偷竟现场“顺手牵羊”一辆 一男子因盗窃罪被判拘役4个月罚3000元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一男子因自己的摩托车被他人偷走,竟然在失窃现场偷走他人的摩托车,由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日前,该男子杨某被惠东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通报:2017年9月25日11时,杨某华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到惠东县黄埠镇某公寓找杨某勇玩,并将摩托车停放在该公寓门口。
约20分钟后,杨某华与杨某勇一起下楼,发现摩托车不见了,见被害人马某宝的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停在一旁,遂起意盗窃该辆摩托车。因该辆摩托车打不着火,杨某华便叫杨某勇帮忙将摩托车推到马路上,然后杨某华一个人将偷来的摩托车推回黄埠镇盐洲某村。当日19时许,公安机关将杨某勇抓获。同年10月10日,杨某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归还该辆摩托车。
惠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未造成实质损失等情节,以盗窃罪判处杨某华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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