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7家企业单位违规施工被查处

南方日报 2018-10-19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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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峰)日前,惠东县住建局集中下发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验线、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擅自施工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惠东县沣盛帝景贸易有限公司、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等7家企业单位因违规施工被查处,罚款总额达61.2万元。

随着惠州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惠东多个建筑项目加快了施工进程,部分项目未完善施工手续的情况也受到关注。进入第四季度,惠东县住建局集中发布了7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广东承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7家开发建设单位。

记者注意到,广东承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惠东县保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由于在好好居商住楼项目基桩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建设,分别被处以8400元和8316元的罚款。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惠东县沣盛帝景贸易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显示,两家企业均由于建设世茂望锦花园S1商业楼被处罚。其中中建七局因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被罚款5250元;惠东县沣盛帝景贸易有限公司出现多项违规,除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外,还被查处未验线即擅自施工,以及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项违规行为共计被罚款86145.54元。

不单是商住楼项目,政府建设项目出现违规施工同样被查处。在公用建筑项目的惠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容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因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5250元的罚款。同样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光大环保能源(惠东)有限公司因未验线施工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被处以94735元的罚款金额。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该项目的主管单位,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也因该违规施工行为被处罚。据《关于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惠东住建罚字〔2018〕26号)》显示,该局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依据《广东城乡规划条例》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金额为403500元。

记者计算了解到,该批次7家被罚企业罚款金额共计61.2万元。“针对违规项目的查处通报和罚款都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督促企业规范施工,更好地保障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惠东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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