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出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措施 外企增资扩产最高可补200万元

南方日报 2018-10-18 07:20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昕通讯员/钟其准)17日,笔者从惠州市惠阳区方面获悉,该区审议通过了《惠阳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在2022年之前,对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项目的外资企业,在省、市奖补的基础上,外商投资新项目或增资扩产,惠阳区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给予奖补,最高可达200万元。

根据《措施》,对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方向,在惠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2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不含3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项目除外,下同)、1000万美元至2000万美元(不含2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惠阳区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对新设立的3000万美元以上、增资2000万美元以上,符合省、市利用外资奖补和“一项目一议”重点支持项目标准的外资项目,在其获得省、市利用外资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惠阳区财政给予3%比例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除了吸引外商新立项目和增资扩产,《措施》还大力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

其中,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按规定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落实广东省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措施》还将逐步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领域,主动承接上级下放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等事项,实行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压缩商务备案办结时限1/3以上,全面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担保合同审批等外商投资审批事项。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加快构建惠阳境内外投资促进招商体系,打造“三库一平台”,优化完善招商机制,加大承接优质外资项目落地力度。惠阳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利用外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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