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我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相应税务文书,现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请惠州市安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时到我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惠州市东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兴杰浩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南朝峰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龙粤峰实业有限公司按时到我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相应税务文书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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