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 告

惠州日报 2018-10-10 08:12

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根据区政府批准,依法对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鸡村委会岭贝塘村民小组位于惠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项目范围内约22.48亩 (需迁移上述地段内的坟墓、金埕、阴城等)集体土地依法实施征收,作为惠城区城市发展建设用地。惠州市国士资源局惠城区分局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关于市政道路(惠博辅道)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告》[惠城国土征预字(2018)10号]。

上述地段内的坟墓、金埕、阴城等权利人,请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到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电话:7830571)办理迁坟手续,逾期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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