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聘任37名专家

南方日报 2018-09-12 14:39

南方日报讯(记者/廖钰娴通讯员/许魁)9月11日上午,惠州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专家聘任仪式召开,宣布成立惠州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并聘任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法学、农业、水产、环保等10多个专业领域的37名专家作为专家库专家。

致力于食品安全决策科学化

据了解,2017年惠州被列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通过实施重点食品追溯工程、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工程、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程、食品“四小”综合治理工程、智慧食药监工程、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六大工程”,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今天我们成立惠州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主要是向市食安委提供国内外食品安全最新的动态信息,研究监管抽检、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等监测数据,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风险防控工作建议,对当前的舆情事件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意见。”惠州市食安办常务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赖蓉介绍,此次成立的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从全市十多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上报的高端人才中选拔而来,将致力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提升。

专家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笔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的各种问题,2016年,惠州市成立了由14名专家组成的惠州市首届食品安全专家组,通过决策咨询、政策建议、技术服务、人才培训和科普宣教等方式全面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有效提升了全市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与上述专家组相区别,此次成立的专家委员会有新的组织架构。据介绍,专家委员会由惠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监管技术支撑机构、知名企业、社会团体和主流媒体中在食品安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权威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3名,秘书1名,此外,设立秘书科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同时设应急组、风险监测组、综合组三个组,各组具体工作由1名副主任委员和1名委员负责。首届专家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会议还讨论了《惠州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据悉,该章程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对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委员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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