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8·01”交通事故7人被批捕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任丽媛 陈荣贵)9月7日,惠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惠东“8·01”交通事故的7名涉案人员彭某、杨某刚、王某梁、张某强、王某、曾某平、彭某强依法批准逮捕。
8月1日下午,惠东县X210线平海镇油麻园村路段发生一起水泥槽罐车侧翻压倒两辆小车的交通事故,导致9人死亡,2人受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惠州市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惠东县检察院于9月7日批捕7名涉案人员。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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