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 121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文物遗产保护

南方日报 2018-08-24 12:44

南方日报讯(记者/林文通通讯员/沈知尚)23日,笔者从龙门县获悉,近年来,该县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015年至2018年共申请省级专项资金121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设计、文物本体修缮和保护规划编制等。目前,当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汉镇鹤湖围本体修缮正有序进行中,预计今年底可完成修缮工作,功武村古建筑群、见龙围与炮楼第一期等修缮工程也正在筹备中。

“古建筑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物质财富,是先人聪明才智和勤劳的结晶。随着城镇化发展,古建筑失去了原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内涵。而现存的古建筑大多无人居住或只有老年人留守,加上古建筑保护抢救资金匮乏,古建筑保护工作存在很大的困难和问题,如何保护好并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好古建筑显得越来越重要。”据龙门县文广新局负责人介绍,龙门县共有文物保护单位51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6处,市级文保单位11处,县级文保单位34处,中国传统古村落3处。近年来,龙门县以打造更具人文气息的文化强县为目标,落实各种措施,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目前,龙门县积极编制了《鹤湖围文物保护规划》《见龙围与炮楼文物保护规划》和《功武村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为接下来的文物保护工作作出指引。同时,积极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级别,2017年推荐绳武围、三寨谷造纸遗址、白芒坑革命旧址三处文物单位申报第九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启动龙门县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认定工作。此外,龙门县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利用2015年惠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资金20万元为龙门县33处文物保护单位配置消防设施,大力提高文保单位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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