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伙食费 改为市场调节价

南方日报 2018-08-21 11:03

南方日报讯(记者/周欢)近日,惠州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惠州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伙食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惠州市社会福利院开展的自费养老服务伙食费收费项目的管理模式改为市场调节价管理。

市发改局称,根据省有关规定,省内各级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伙食费收费标准不再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惠州市社会福利院开展的自费养老服务伙食费收费项目的管理模式改为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该福利院通过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与消费者协商确定。该局《关于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件中涉及自费养老服务伙食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内容予以废止。

通知还明确其他自费养老服务收费项目(护理费、床位费)仍按照该局《关于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文件规定执行。记者查询发现,根据上述批复明确的政府定价标准,此前惠州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的伙食费为每人每月630元。

新闻推荐

省运会田径比赛惊现明星脸 惠州队出了个“王宝强”

南方日报讯(记者/金朱玺实习生/麦思容)省运会赛场能看到“明星”吗?答案是肯定的。17日,省运会竞技体育组田径比赛在肇庆市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