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龙庭8号公馆一层展厅、陈列室、办公室不动产交易和转移登记的公告
兹有惠州冠和金山房产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399号金山龙庭8号公馆1层01号(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318004号),建筑面积1343.2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展厅、陈列室、办公。该房屋位于金山湖8号地块内,惠州冠和金山房产实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取得该地块的国土使用手续,并于2008年开发建设"金山龙庭"8号公馆项目,该项目一层展厅及陈列室为拆除部分保留博物馆后重新规划建设的房屋。现该公司将上述不动产出售给个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交易和转移登记手续。如对上述申请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市不动产登记局(地址:惠州市江北34号小区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501室,联系电话2890070、2898342)。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办理上述不动产交易和转移登记手续。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惠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8月8日
新闻推荐
4根钢筋穿透建筑工身体 市三院多学科专家联合协作5个多小时手术挽回生命
医生正在为患者进行手术。欧永杰摄从患者身上取出的钢筋。欧永杰摄7月24日傍晚,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惠州三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