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十条”奖励资金开始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可于8月10日提交资料

惠州日报 2018-07-12 11:51

本报讯 (记者周 觅)2018年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简称 “惠十条”)的奖励资金开始申报啦!

日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奖励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要求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盖章,于8月10日前将各类项目奖励资金申报资料以及推荐文、申报项目汇总表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受理。

本次申报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申请流程怎样?记者了解到,申报的企业主体需符合如下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为在惠州市注册登记的工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申报企业在惠州市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税收;3、申报企业为纳入惠州市统计范围的企业;4、申报企业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已有相应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 (涉及企业上市、工业技术改造、企业上云、创建品牌、节能循环经济等扶持项目)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具体奖励项目需符合相应条件。如申报物流企业奖励的企业为2017年度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物流企业;申报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奖励的企业为2017年度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申报工业电子商务企业奖励的企业为自主开发建设电子商务平台且电子商务2017年度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工业电子商务企业。

此外,申报大型骨干企业奖励的企业须为2017年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或集团)。以集团口径申报的企业须为母公司、总部或总公司在惠州市的企业。

据了解,申请企业须报送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到企业所在地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具体负责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示范奖励项目)。可登录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huizhou.gov.cn)、“惠企通”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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