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今年计划定向培养 98名中小学教师 在校期间可获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8000元
南方日报讯(记者/余嘉敏通讯员/袁蕴华)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惠州市2018年计划在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3个县区共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98名。
根据招生培养计划,全省今年计划招收公费定向培养对象1900名,其中初中起点5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200名;高中起点4年本科层次师范专业1400名,本科起点教育硕士全日制研究生300名。
据了解,惠州市仅有高中起点4年本科层次师范专业定向培养计划,包括学前教育专业和特殊教育专业各1名,小学教育专业87名,体育教育专业、美术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各3名。
从3个县区来看,惠东县计划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22名,博罗县计划培养60名,龙门县计划培养16名。在定向生定点培养院校方面,高中起点4年本科层次共有8间学校,分别是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韩山师范学院、韶关学院、广东嘉应学院、广东肇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
该类别定向培养面向全省范围招生,学生毕业后除特殊教育专业到定向计划来源地县域内相关学校任教外,应到定向计划来源地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学校任教。
根据通知要求,报考对象仅限大陆或内地户籍人员。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的,须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同时,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18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术科统考。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18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文化科和术科最低分数线。
此次惠州市公费定向培养属于广东省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的一部分,所需教育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在生均拨款基础上按照本专科层次每生每年2万元、教育硕士研究生层次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据实安排给各定点培养院校,专项用于定向培养对象在培养院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发放生活补助费等,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由培养院校按照1年10个月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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