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620元 惠州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提出

惠州日报 2018-06-26 09:36

为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编织一张困境儿童安全保护网,市政府日前印发 《惠州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对困境儿童实施分类保障,从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监护、救助等方面保障困境儿童,并加强基层儿童福利软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工作。

加大五类困境儿童保障力度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 (未满18周岁),主要包括孤儿、自身困境儿童、家庭困境儿童、安全困境儿童和临时困境儿童五类。其中,孤儿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

《方案》提出,惠州市将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分类保障,关爱并重”“立足基层,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专业服务”四大基本原则,力争形成以利于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加大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力度,促使其身心健康成长,确保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和困境儿童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对于无法认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事实孤儿保障范围,享受惠州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个人为单位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按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按照不叠加、就高不就低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方案》明确,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由县(区)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为主,家庭寄养、收养、亲属抚养等分散养育方式共同发展的孤儿保障制度。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并按照全市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全省最低保障标准。今年惠州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都为1620元/人·月,孤儿保障所需的资金要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把孤儿基本生活费全部用在孤儿身上。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医疗保障方面,孤儿的医疗救助按照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儿童等人员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同时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逐步提高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支付比例。

《方案》还明确,全面落实惠州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按照省资助政策,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对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贫困户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各镇街设立儿童福利工作站

在加强基层儿童福利硬件、软件设施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各地要根据实际在乡镇(街道)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从事儿童福利保障服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对本辖区所有孤儿和困境儿童的信息进行收集、建档、汇总、上报,指导村、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工作。

《方案》还提出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即在村、社区设立专职或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在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指导下,具体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工作。本报记者游璇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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