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仲恺两区共查处交通违法26宗 昨日凌晨东时记者随交警查酒驾

东江时报 2018-05-07 15:01

5月6日凌晨,警察对一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年轻人进行检查。 《东江时报》记者朱金赞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邓闽榕一名20岁男子喝了几杯啤酒后,搭载2名朋友沿惠城区演达大道回家,当途经演达大道三环装饰城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5月5日晚11时30分许至昨日凌晨时段,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统一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查处涉酒驾驶交通违法26宗,其中酒后驾驶20宗,醉酒驾驶6宗。

5日晚11时40分许,东时记者跟随交警在演达大道三环装饰城路口发现,执勤民警在该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仔细检查,不一会儿,一名年轻男子骑着一辆“鬼火”摩托车,搭载2人沿演达大道向三栋方向行驶,3人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且摩托车无号牌,执勤民警走近发现,该男子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酒气。

经酒精测试仪现场呼气检测发现,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ml,其行为已涉嫌酒后驾驶。该男子介绍,他今年20岁,当晚与几个朋友相聚,喝了几杯啤酒,然后开摩托车载两位朋友回三栋镇,没想到在途经三环装饰城路口时被查获。

“当时想这么近的路,应该没什么事,抱有侥幸心理没叫代驾。现在真的很后悔!”另一名男子开小车途经该路口时也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显示,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ml,其行为同样涉嫌酒后驾驶。

据了解,此次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为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统一行动。此外,惠州交警部门除了每周组织警力在重点时段开展2~3次集中整治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外,各公安交警中队也采取不定时间和地点查处等方式严查。”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交警部门的酒精测试系统已经升级,酒精测试仪数据与电脑后台直接联通,实时记录检测结果,一旦酒后驾驶数据形成将无法进行更改,可以有效预防人为降级处理等情况发生。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共查处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26宗,其中酒后驾驶20宗,醉酒驾驶6宗。”惠州交警部门提醒,酒后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都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还请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如出门聚餐等需要饮酒,可打车或选择正规、有专业资质的代驾,切勿酒后驾驶。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将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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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酒驾、醉驾处罚标准如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刘豪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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