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需注重合理分配资源

惠州日报 2018-05-03 15:35

据《惠州日报》日前报道,惠城区政府、市教育局委托管理学校协议签订暨揭牌仪式举行,标志着惠州市首个教育集团——— 惠州一中教育集团成立,开启了惠州市集团化办学新模式。

据悉,惠州市第四中学、田家炳中学成为惠州一中教育集团分校,由惠州市一中进行委托管理。市一中会将先进的办学理念、办学方向、管理模式输出到兄弟学校,做到“同管理、同教研、同评价、同结对”。

作为惠州教育界的一员,笔者为这一消息欢呼。

惠州市在优质教育资源整合方面努力探索,创造性地开启了集团化办学模式。在政府引导下,通过优化教育资源组合,发挥名校辐射和示范带动效应,实现学生由“家门口上学”到“家门口上好学”,是教育惠民的改革创新举措。

在为集团化办学新模式欢呼同时,笔者认为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一是要考虑名校的带动能力、辐射能力,尽量避免过度并校。一所名校的师资是有限的,它能承受的结对帮扶能力有限。名校带动,合理分配资源,就容易多培育出几所名校,实现学生由“家门口上学”到“家门口上好学”愿望;若资源分配不合理,就有可能拉低名校的办学水平。

二是不能过于依赖名校。被委托管理的学校要增强主动意识,通过到名校跟岗学习,实实在在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要发挥学校的自主性,通过制订集团章程和规划,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师资流动,共享优质课程等,让这些分校逐步成长为新的优质学校,从而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向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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