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华镇龙华村48957.86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公示

惠州日报 2018-05-07 15:27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二〇一八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龙华镇龙华村48957.86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现公示如下:

会议同意龙华镇龙华村48957.86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内容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停车位配建标准:≥0.2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重≤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作辉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5月7日

新闻推荐

宁愿亏钱也不失信于客户 80后林国平创业路上始终与诚信相伴

“惠州好人”林国平。本报记者汤渝杭摄“亏钱也不能亏了信誉,钱亏了可以再赚,信誉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创业10余年来,林国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