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 告
因惠桥快线项目需要,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对陈江街道观田村连塘、新围经济合作社;社溪村老屋、东面头、杨屋、下廊经济合作社;石圳村洞子、田心鱶、瓦新、新二、新三、德胜、新一、洋岭、夭洋、叶径、石圳经济联合社;幸福村店背、何屋、横光、井头、桥背、燕子、石一、石二、下径经济合作社;潼侨镇宏村宏一、宏村经济联合社;金星村白云前、邓村坎、河背、刘屋、金星经济联合社约81.5813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实施征收,并已于2017年11月29日发布了征地预公告(惠府〔2017〕164号、惠府〔2017〕165号)。为实施土地征收工作,现需对征地范围内的坟墓、金埕等进行迁移。请该征地范围内的坟墓、金埕所属权利人,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到所辖国土所(陈江国土资源所、潼侨国土资源所)办理迁坟补偿有关手续,逾期作为无主坟处理。
联系单位:陈江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752-3322652
联系单位:潼侨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752-3790422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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