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0万元收益分给36.72万户 市区中心区即将第三次分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
本报讯 (记者邱若蓉)惠州市区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将派发红包。日前,市房产管理局发布《惠州市区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 (第三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开展市区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第三次分配工作。根据《方案》,6月15日前,惠城区范围内的约2280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将分配至36.72万个实际有效房屋分账户中。
维修资金去年增值收益约2286万元
记者了解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又称综合收益,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部门依法统筹归集存储在商业银行所产生的活期、定期利息,购买国债收益,以及依法合理安排的其他保本投资收益等的总和,在扣除必要管理费用后的资金增值部分。
惠州市2016年发布的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分配办法》指出,住宅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将按年度分配,直接划入社区业主的单元账户。截至目前,惠州市已分配了两次增值收益。
记者从《方案》看到,此次分配的增值收益是从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产生的维修资金增值 (综合)收益25271300.35元,包含期间维修资金定、活期利息,以及上一次分配提用的必要管理费结余等三部分。扣除管理费约240万元后,将有22860418.35元分配到对应的房屋分账户中。
6月15日前完成分配,业主可上网查询余额
市房管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分配涉及的房屋分账户有498329个单元户,实际有效户为367237个(含未转实户16户)。
其中,实际有效户指该单元账户在分配期间资金余额不为0的;2008年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所归集维修资金的小区,整笔钱存在银行一个账户里,未转到对应的房屋分户账则被称为未转实户,分配时按一个单元户计算收益。
这笔收益何时能够到账?该负责人表示,该次分配将在6月15日前全部完成。届时,分配的增值收益将直接转存入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滚存使用。市民想要知道具体到账多少钱,可以登录“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查看自己的分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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