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多付20块钱也要开发票

东江时报 2018-04-13 15:35

黄冈中学惠州学校初一(1)班 何浩

“小朋友,你要是不开发票的话,我们可以给你免20块钱哦。”饭馆前台女店员用商量的口吻说。我和妈妈在一家饭馆吃完饭,妈妈叫我去买单,并且提醒我要开发票。

“谢谢姐姐的好意,不过这还是算了,我不要那20块钱的优惠。”前几天我去市地税局参加了 “东江时报小记者体验税官”的活动,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税务的知识。我很明白,不开发票属于偷税漏税行为。我不想为了20元钱跟着她违法。

我和妈妈从饭馆里出来,原本是话痨的我没有吱声。妈妈说我今天格外反常,眉头紧锁,神情凝重,像是思考什么事。

我的确在思考一件事——— 那就是刚刚那个店员不让我开发票的事儿,像他们这样偷税漏税的行为还有多少?

我为他们这种行为而感到可耻,为了不纳税有的饭馆说发票打印纸没了;有的实行“优惠政策”;还有的说他们饭店的经理不在,开不了发票。记得前几天去市地税局参加“东江时报小记者体验税官”活动时,税务局的讲解员阿姨给我们讲过: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把税收当成一种光荣,大家都应该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偷税或者漏税,会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大家都应该依法纳税。

难道不是吗?我纳税,我光荣。税收是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所建的马路,路灯,大楼,公园等所需的钱都有可能出自你我手中。纳税,也是在给自己一份生活便利。就像讲解员阿姨说过的———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如果你说你还小,没工资,交不了税。你可说错了,讲解员阿姨告诉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税收,比如我们到商店购物的时候,所付的钱款中就含有了税,商店只不过把我们消费者承担的税款代扣下来,上缴国家。

不知不觉,我跟妈妈已经回到家了。睡觉前,我想我国有13亿多人口,如果每个人都依法纳税,积极主动地为国家献上一份力,国家就会富强,人民就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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